建筑施工企业预交税费(建筑施工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预收工程款的增值税处理
1、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建筑企业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预收账款(之前如有预收款项)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0%的税率)购进工程材料时借:工程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2、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对于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而言,在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况下,其销售额为“用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之后的余额”。
3、建筑公司收到预收款要交税,根据财税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建筑企业在施工时要预交增值税吗?
本地建筑工程不需要预缴增值税。异地才需要预缴。
一般来讲,建筑行业一般都是异地缴款,而建筑项目特别是大型建筑项目完工周期比较长,因此在建筑施工期间取得的预收工程款收入应在取得收入环节预缴税款;其次,异地提供建筑劳务的纳税人,按规定应当在建筑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和填写收款发票,这也是根据税源属地管理原则上决定的。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建筑施工企业预收账款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 按税法规定如果:工程已经在建,收到预收款根据完成百分比法或已完成工程量应当计入当期收入在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如果工程没有建,预收款只是定金性质可以不调增。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一般需要的。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
施工项目是异地的,甲方是本地的,是需要外地预缴税款的。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努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
法律分析: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工程施工企业而言,异地建筑施工的有的地方会在企业预交税金的时候收取一定比例的所得税,这个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企业可以在季度预交时,进行抵减。而企业正常季度申报时的所得税,按利润或者按收入进行计算缴纳即可。
建筑工程的预缴税业务分录怎么做?
1、预缴税款的申报。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时,需要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这是一张单独的报表,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应纳税额。准备相关资料。在申报时,需要准备纳税开票资料、完税证明及其他必要资料,以备查验。
2、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本期已缴税额”、“分次预缴税额”栏填写预缴的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的预缴增值税额。建筑业在异地预缴2的税金怎么做分录 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3、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怎么做会计分录?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计税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那么应当用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所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之后,根据2%的预征率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的办理。
4、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发布时间: 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