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其他收入(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确认)
建筑企业怎么确认收入
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年底根据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数额确认年度收入,并对年度其他月份进行适当调整。
建筑企业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条件可以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知悉,条例第二十三条内容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营业税相关条例,建筑安装工程的纳税时间可以按照工程结算方式和时间来确定,换言之,就是按照建筑方与承建方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时间来确认收入,如按月结算的话,就按月确认收入。如果结算时开发票,那就是按开票时间来确认,如果不是,就按结算时间确认。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
建筑业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建筑施工企业按什么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提供劳务进度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确定收入的实现应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确认为合同收入。 “第六十一条,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作业,以及出具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产品销售和商品交易,以发出商品,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应收货款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年底根据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数额确认年度收入,并对年度其他月份进行适当调整。
建筑工程收入确认原则如下:建筑业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是在工程完工结算后确认收入的,建筑业企业收入的确认及结转分录如下:企业收到工程款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工程完工后结转收入,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同时,将收入结转到利润中,会计分录:借:工程结算收入,贷:本年利润。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完工量表确认项目收入,自“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借方结转至“主营业务收入”;并根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及材料采购等结算单确认项目成本,自“合同履约成本”科目贷方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分录为: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建筑施工营业收入的分类?
按照日常活动在企业所处的地位,收入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项目,可以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范围来确定。施工企业主要是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因此,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施工承包合同收入。
施工业务收入:这是建筑企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包括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承包收入。 设计业务收入:建筑设计是建筑项目的重要环节,设计服务所得到的费用也是营业收入的一部分。
按收入的性质,企业的收入可以分为建造(施工)合同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建筑企业销售材料取得的收入是销售商品收入。(2)按企业营业的主次分类,企业的收入也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
按企业营业的主次分类,企业的收入可以分为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主营业务收入也称基本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要营业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范围来确定。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占企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按企业营业的主次分类,企业的收入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D项:建造(施工)合同收入是建筑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D项不属于建筑业其他业务收入,当选。ABC项:建筑业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机械作业收入、无形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建筑业主营业务收入,即工程结算收入,指建筑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项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两者区别:核算的范围不同。
建筑施工企业是怎样确认收入的?
工程总承包的收入,要采用实时入账的原则,由会计上确认收入和税收上确认收入两部分组成,签订工程合同之后,可以一次性结算工程款,也可以采取月中预支,月末结算的方式确认工程款。 工程总承包如何确认收入?工程总承包收入确认分为会计上确认收入和税收上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提供劳务进度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确定收入的实现应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
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年底根据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数额确认年度收入,并对年度其他月份进行适当调整。
建筑工程收入确认原则如下:建筑业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是在工程完工结算后确认收入和成本的。
新准则下建筑业企业如何确认收入
1、企业收到工程款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工程完工后结转收入,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同时,将收入结转到利润中,会计分录:借:工程结算收入,贷:本年利润。
2、建筑业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3、建筑服务按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该时间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好么,这不又回来了,完工百分比法。没错,是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不过新收入准则对于履约进度的确认关键是:看合同。实务中建筑服务确实是按时期提供履约义务的,可是这个涉及到时期如何分段。
建筑企业收入成本确认建筑企业收入确认原则
1、准则规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进行确认,不得虚报、瞒报或漏报。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估计并确认合同成本和合同收入。及时性原则:及时性原则要求企业按照合同进度和实际收款情况,及时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3、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年底根据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数额确认年度收入,并对年度其他月份进行适当调整。
发布时间: 2024-07-27